李红勇:强化制度意识 不断推进学校治理效能提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着眼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就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把国家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学校治理效能。

一、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鲜明地提出来,有重大意义和深远考虑
从老一辈革命家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以后,我国就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一张白纸好写字。在这张富有无限可能的白纸上,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开始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艰辛探索。我们都知道,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之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国家治理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党已经成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和“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但是,还要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怎样治理国家”这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集中研究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全会作出的《决定》,对建设完善国家制度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了决策和全面部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强烈使命感和担当意识,展示了中国国家治理的特点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指出,中央政治局决定这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有三方面考虑: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这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这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
二、全会总结的十三个方面的中国制度优势是叠加后的整体制度优势,是其他制度不具备、做不到的独特的显著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好,为什么管用,就在于有其他制度不具备、做不到的独特的显著优势。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把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概括为13个方面,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本质属性到价值理念、从制度立场到制度目标、从制度绩效到制度运行、从宏观到微观的全方位立体画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仅是每一个优势的单独体现,更是作为一个整体而展现出来的整体优势,是13个方面优势叠加后的整体制度优势。
首先,从制度立场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对于中国社会这样一个有着近14亿人口的大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的性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原则,其制度逻辑本质上是有利于保证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
其次,从制度价值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指向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执政者的首要使命就是集中力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它以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价值指向,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与属性。
第三,从制度绩效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取得成功的秘诀之一。
第四,从制度包容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统筹兼顾、求同存异,营造各尽其能的氛围和环境,把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等方面,创造了广阔的制度空间,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全会提出的“四个治理”是指导我们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方法指导
实施国家治理必须讲究方法论,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尤其重要。毛泽东曾形象地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是指导我们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不可或缺的治理原则和方法。
一是要着眼于系统治理,运用系统论、工程学的观点去做好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观全局、谋长远,搞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规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治理,从实际出发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统筹考虑、妥善处理治理学校各领域、各层级、各方面的需求,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紧密结合学校已经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形成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是要着眼于法治治理,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是学校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适应政府、学校、社会关系新格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三是要运用综合治理,提升多个部门联手、运用多种方法手段对某一领域或某一专项工作开展治理的能力。综合治理体现了事物固有的全局性、整体性特征。“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综合治理要求我们党政干部具有宽阔的视野,注重整体性,还要求各方面互相配合,坚持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
四是要运用源头治理,对治理对象抓住其本源问题进行彻底的整治。通俗地说,源头治理就是要治本、不能只治标。例如,生态环境中的水治理就需要源头治理,如果光进行中游、下游乃至末端治理,源头的污染没解决,流出来的水仍是脏的。不做源头治理,就无法使水变干净。治理水污染是这样,我们学校的工作也是如此,都要抓源头治理。
四、筑牢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力,不断推进学校治理效能提升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相比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能力更为紧迫。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诚然,我们的制度体系还要完善,但当前突出的问题在于很多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如果现有的制度执行不好,再搞新的制度也是白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形成共识。
一是较强的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的首要前提。《决定》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古语讲“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些年,我们学校的制度制定了不少,可谓涉及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是制度不会自行运转,要靠人来执行、来保护。没有相应的制度意识及尊崇氛围,没有人的接受、认同、遵循,制度就是一纸空文,就是没牙的老虎,就是“制度空转”。只有产生了对高度的制度意识,就会“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上行下效,上率下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所恶、下必不为,上面松一寸、下面松一尺。”
一些党政干部对出台的某项制度本身的规定、要求、精神等学习领会不够或者说一知半解,导致执行制度不到位、打了折扣。对于这些干部,当务之急就是要抓好对制度的学习、培训,搞好执行制度的教育、示范工作;一些党政干部缺乏执行和落实制度所需要的具体方法、措施,找不到抓手,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就需要我们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出台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
二是严格的监督检查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关键。《决定》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执行的重要保障环节是有监督检查。当前制度执行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责任追究和检查督促不到位。如果问责不严,就会造成制度执行和不执行一个样,执行得好和执行得不好一个样,久而久之,就没有人把制度的执行当回事了。所以我们必须健全监督机制,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学校纪委部门要健全问责机制,各职能部门也同样有监督职责,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
三是提升干部执行力是制度落实的根本保障。“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发挥着“头雁效应”,其治理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着学校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要带头尊崇制度、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扛起治理的重任,争当制度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学校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面对困难,我们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担当,要像毛泽东同志说的那样要看到成绩,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执行力不强无法保证压力的层层传导,无法保证学校的各项决策的实施。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我们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战略部署的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为推动学校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